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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篩檢

低劑量肺部電腦斷層檢查

資格:有下列任一肺癌風險因子且具健保身分之民眾,每2年1次胸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攝影檢查。
1.具肺癌家族史:50至74歲男性或45至74歲女性,且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之民眾。若有吸菸情形,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
2.重度吸菸史:50至74歲吸菸史達30包-年以上,有意願戒菸(若有吸菸情形,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或戒菸15年內之重度吸菸者。

檢查:完成檢查資格評估後,由專人預約檢查時段,依約定時間報到,於3樓放射科完成檢查,檢查時間約10分鐘。檢查完成後須回門診由專科醫師解釋報告結果。

LDCT
  • 備註:
    • 補助年齡以「年份」檢核,其年齡條件為「50≦當次LDCT攝影年−出生年≦75」,對於具肺癌家族史之女性,其條件為「45≦當次LDCT攝影年−出生年≦75」(例如:民眾63年出生,到113即符合50歲補助條件。民眾38年出生,於113年剛滿75足歲,可以受檢)。
    • 篩檢間隔以「年份」檢核,條件為「當次LDCT攝影年−前次LDCT攝影年≧2」(民眾於111年8月1日接受本計畫服務,且檢查結果為無異常或無顯著異常,只要仍符合本計畫服務對象資格,自113年1月1日起,即可再次接受本計畫服務)。
    • 「包-年」定義:平均每日吸菸包數*吸菸年數(例如:雖然現在已經戒菸了,但之前有吸菸時,平均每天吸1包菸,共吸了30年;或每天吸2包菸,吸15年,以此類推)。
    • 以具肺癌家族史接受服務者,應檢具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曾患有肺癌之診斷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文件。若無法提出證明,應填具聲明書(需罹癌家屬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
    • 以具有重度吸菸史接受服務者,應填具聲明書。
  • 排除對象:為了民眾的健康及福祉,若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予收案;若有(五)至(七)情形者,建議民眾應循正規醫療流程就醫:
    • 懷孕中(為減少輻射暴露)。
    • 過去12個月內胸部曾接受過電腦斷層檢查(為減少輻射暴露)
    • 領有肺癌之重大傷病證明(應定期回診)
    • 無法接受胸腔穿刺或手術者(無法透過篩檢早期治療)
    • 無法閉氣等原因致無法完成掃描程序者
    • 過去1個月內有不明原因之咳血(疑似肺癌徵兆,建議就醫)
    • 過去1個月內的胸部X光檢查顯示有明顯可疑肺癌病灶(疑似肺癌徵兆,建議就醫)
    • 過去1年內有不明原因之體重減輕超過6公斤(疑似癌症徵兆,建議就醫)
  • LDCT是目前唯一具國際實證,可以早期發現肺癌的篩檢工具,能降低重度吸菸者20%肺癌死亡率。國際上,目前有美國聯邦醫療照顧保險(Medicare)及貧困者醫療補助計畫(Medicaid),針對重度吸菸者搭配戒菸服務,提供每年1次LDCT肺癌篩檢;另外,南韓國家癌症篩檢計畫,針對重度吸菸者搭配戒菸服務,提供每2年1次LDCT肺癌篩檢。
  • 肺癌危險因子:
    造成肺癌的原因很多,包括:菸害、空氣污染、職場(如石綿、砷)或居家環境暴露(如氡氣)、肺癌家族病史、肺部相關疾病史(如結核病、慢性阻塞性肺病病史)、煮食未使用抽油煙機等。
  • 肺癌早期警訊:肺癌初期通常症狀不明顯,但瞭解肺部的「求救信號」,有助提高自我警覺,察覺早期症狀,及早發現,及早治療。常見的肺癌症狀包括:
    • 持續咳嗽且未見好轉
    • 咳痰帶有血絲或咳血
    • 呼吸急促、呼吸出現喘鳴聲
    • 持續胸痛且有惡化情形
    • 聲音沙啞
    • 骨關節疼痛
    • 無預警的體重下降、食慾不振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


更新時間:202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