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名稱 | 上午 | 下午 | 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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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病房、精神科病房、安寧病房 | 10:30-11:30 | 無 | 19:00-20:00 |
加護病房 | 10:30-11:00 | 無 | 19:00-19:30 |
問題 | 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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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要如何在手機上查詢看診進度? | . | (一)開啟「網頁瀏覽器,輸入網址www.cgh.org.tw」>網頁上方選擇「汐止國泰」> 點選左側選單「網路掛號」> 點選左側選單「線上看診進度查詢」> 選擇掛號「院區、時段、診室」。 (二)開啟「國泰醫院APP」> 查詢 > 看診進度 > 選擇汐止國泰 > 選擇掛號看診科別及醫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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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保IC卡已有個人基本資料,門診還要帶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證件嗎? | . |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令規定病人就醫時,必須核對身分。如果健保卡貼有照片者可免驗身分證件,其他必須依規定繳驗保險憑證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的證件。 | ||||||||
. | 未持健保IC卡應如何就醫? | . | 病人未持健保IC卡先以自費看診,可於就醫日起10日內(不含例假日),持健保IC卡向原就醫醫院申請退費,未能於10日內辦理者,依規定向健保署申請核退醫療費用。惟就醫當時醫療院所因無法辨識是否為健保身分,故比照自費病人收費,病人至健保署退費僅能依健保給付退費,產生之價差,其費用將由病人自行吸收。 | ||||||||
. | 遺失補發或換發IC卡期間,無健保 IC卡應如何就醫? | . | 出示14日內補換發卡繳納工本費之證明(如:請用健保IC卡收執聯紙本及身分證件),以利就醫身分查驗看診。但重大傷病免部分負擔之優待,仍需持健保IC卡讀卡始能退費。 | ||||||||
. | 已經預約掛號而有序號,名字沒有列在就診名單上怎麼辦? | . | (一)請攜帶健保卡或身分證件到批價櫃檯或由診室人員協助查詢。 (二)從未至本院就診民眾,請持雙證件先到掛號櫃台辦理初診報到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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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不想公開姓名在候診名單上可以嗎? | . | 可以的。請您告知掛號櫃台人員或診室服務人員,我們將變更候診名單公佈方式。 | ||||||||
. | 同時掛二診,應該先去看哪一診? | . | (一)在看診日之前同時掛二科,先到看診掛號序號較少之科別看診。 (二)在看診日之前及當日分別各掛一診,或在當日掛二診時,則先到先掛號之科別看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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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醫師是否會準時看診? | . | 醫師通常都會準時看診,但有時會因特殊狀況而無法及時趕到,診室服務人員會在診室門報到機訊息列公告醫師延遲的原因與預計看診時間。 | ||||||||
. | 到診時發現醫師為代診醫師? | . | 看診醫師請假時,若已有病人預約,看診醫師會安排代診醫師或事先通知病人作妥善安排。有關醫師請假訊息可網路上查詢或院內公告。 | ||||||||
. | 到門診看診時,診號已過號該如何處理? | . | 本院為提升門診看診服務品質,各門診皆已設置門診報到系統,病人透過健保IC卡插卡報到系統會自動安排就診順序,相關就診資訊可透過公播電視系統,依本院門診病人就診須知規範: 過號原則為報到後隔兩號再看診,若同時有兩位以上過號,則按報到順序安排看診,例如:A病人是17號,現在看到22號,在A病人之前已有9號、3號及35號85歲以上高齡(敬老)民眾過號插卡報到。 此時A病人的看診順序是:22號→23號→35號(高齡)→24號→25號→9號→26號→27號→3號→28號→29號→17號,安排叫號順序。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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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遺失「抽血單」、「各項檢查單」等,如何辦理? | . | (一)若遺失「檢驗單」,可於檢查當日持健保卡或身分證至1F檢驗科登記處,由人工協助辦理。檢驗單有效期間為當日門診開立後6個月內,逾期不受理檢查。 (二)若遺失「各項檢查單」,請於檢查當日持健保卡至各項檢查相關單位,由人工協助辦理後進行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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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遺失如何辦理? | . |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不慎遺失或逾期,不能重印補發,依健保規定您需重新掛號取消原處方箋,請您於藥品服用完時再重新掛號,由醫師重新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並請病友簽立「切結書」後再開立新的處方箋。 | ||||||||
. |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出國時是否可預領相當日數之藥量? | . | 如預定出國請備機票影本一份,機票影本需有可辨識的姓名、出國與回國日期,另需填寫「一次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總給藥量切結書」後辦理。 | ||||||||
. | 連續處方箋如果因故需出國可否一次一併領三個月份之藥品? | . | 依健保規定,每次調劑至多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須依上次給藥服用完前七日內,始得憑連續處方箋再調劑領藥,如遇出國期間超過一個月,於領藥時出具機票等證明文件,得先行領取下個月用藥量,惟全部給藥量以二個月為限。 | ||||||||
. | 病人未能親自就醫,可否由家屬代看診拿藥? | . | 醫療法規定醫師必須親自診視病人才可以開藥品處方,不可以由他人替代拿藥。需長期服藥之慢性病病人,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而無法親自就醫者,以繼續領取相同處方劑為限,得委請他人向醫師陳述病情,醫師依其專業知識之判斷,確信可以掌握病情,再開給相同處方劑: (一)行動不便,經醫師認定或經受託人提供切結文件。 (二)已出海,為遠洋漁業作業或在國際航線航行之船舶上服務,經受託人提供切結文件。 (三)受監護或輔助宣告,經受託人提供法院裁定文件影本。 (四)經醫師認定之失智症病人。 (五)其他經保險人認定之特殊情形。 ※ 死亡或已出國者,不可委由他人代領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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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想要醫師開給與前次相同的藥品時,是不是可以請醫師先開立藥單,而不必排隊等候? | . | 由於個人的狀況可能會變化,醫師需要診視以後,才能給予適當藥品,所以仍須依序就醫。 | ||||||||
. | 連續處方箋第2、3次領藥,若超過領藥期間,是否仍可領藥? | . | 健保署規定須間隔上次領藥期間屆滿前10日內,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故應避免延遲領藥,若第2次領藥延後,則第3次領藥需順延,門診亦需順延(請自行重新掛號)。 | ||||||||
. | 如果醫師開立之處方需要更改,該如何處理? | . | 請您回診間找醫師確認修改處方,如醫師於電腦上修改變更原處方時,請您持原收據及處方單重新至批價櫃檯結帳,再至藥局等候領藥。 | ||||||||
. | 預約下次回診時間還沒到,但病人不舒服該怎麼辦? | . | 可以自行掛號就醫,醫師可視情況取消或更改下次回診時間。 | ||||||||
. | 回診是否必須病人親自就診? | . | 須親自就診,以便醫師了解患者之恢復狀況。 | ||||||||
. | 門診開立之計價單據,經繳費後是否要拿回診室? | . | 診室服務人員有特別要求者,請配合送回診室。無要求者,則免送回診室。 | ||||||||
. | 開立診斷書是否必須同一醫師開立? | . | 原則上應請原診治醫師開立,但若是醫師已離職或出國,則可掛該科主任醫師門診申請。 | ||||||||
. | 開立診斷書須帶什麼證件? | . | (一)本人申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健保卡。 (二)未成年由法定代理人申請: 1. 法定代理人身分證件正本 2. 病人健保卡及身分證件正本(或同戶籍的戶口名簿) (三)由代理人申請: 1. 病人身分證正本 2. 健保卡 3. 病人委託同意書(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 4. 代理人的身分證正本及關係證明文件 (四)往生者資料之申請: 1. 具繼承權者之身分證件正本 2. 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 3. 病人除戶證明(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
服務地點 | 服務項目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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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中心 (一樓) | 登記住院、入院報到處 | 分機: 7102、7106 |
急診櫃檯 (一樓) | 急診掛號、繳費 | 分機:7171 |
牙科櫃檯 (地下一樓) | 牙科掛號、門診繳費 | 分機:3720 |
健檢中心 (三樓) | 健康諮詢、成人健檢受理 健檢預約受理、繳費 |
分機:3501、3502 |
醫學美容中心 (二樓) | 皮膚美容掛號預約、繳費 | 分機:3430 |
藥局 (一樓) | 用藥諮詢,給藥 | 分機:2381 |
營養指導室 (一樓) | 營養諮詢及飲食指導(採約診制) | 飲食指導需有營養指導單,費用為200元,並備有各式飲食指導叢書出售。分機:8822 |
服務中心 (一樓) | 各項服務諮詢,看診建議,輪椅借用,門診時間表索取 | 分機:7870、7871 |
社會工作室 (一樓) | 醫療費用補助,社會福利諮詢 | 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分機:3608-3611 |
病歷室申請櫃檯 (一樓) | 診斷證明書補發,檢查報告影印及病歷印本 | 分機:2331、2336 |
放射線科櫃檯 (三樓) | X光、CT、MRI影本 | 分機:2217、2218 |
自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