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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院環境簡介【詳見住院須知電子版】
● 入院報到
1. 門診病人:若醫師已指示您住院接受治療、檢查或手術,請您持「住院通知單」、健保卡及具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至下列地點辦理住院登記及填寫「住院同意書」
2. 急診病人:若醫師已開立「住院通知單」,請至急診批價櫃檯辦理住院登記及填寫「住院同意書」
3. 已登記病人請依「候床須知」等候通知,並依電話約定之報到時間,親自至住院服務中心報到,需住差額病房者請事先提出
4. 住院報到應攜帶證件:
(1) 請攜帶健保IC卡及具相片之身份證明文件(外籍人士若無身分證,請攜帶護照或居留證)
(2) 具有優惠身份者,請結帳時出示優待證件:如重大傷病卡、孕婦手冊、勞保職災證明、新北市兒童補助證明等
(3) 本院員工、關係企業員工、國泰人壽保戶本人,請結帳時出示優待劵或保戶卡(每人只能享有一種優待身份)
5. 完成住院報到手續後,請即向病房護理站報到,約定時間2小時內未報到,將取消您原來安排的病房
6. 本院之病房分為特等病房(1人房)、壹等病房(2人房)、貳等病房(3人房及4人房,皆為健保病房)
● 病房選擇與更換【詳見住院須知電子版】
● 病人就醫權利與責任
【病人權利】
○ 對所有住院病人之權利均一視同仁,不因您的種族、年齡等給予不同之待遇
○ 本院醫事人員均佩戴有名牌或識別證,若未佩戴名牌或識別證者,您可以拒絕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
○ 秉持「病人為醫療主體」的概念,在您住院期間,本院醫師於診治時,應向您或您的陪病家屬解釋病情、檢驗、檢查相關資訊、治療方針及預後情形
○ 若您對本院醫事人員所提供之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本院非常鼓勵您向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發問、要求說明
○ 若您需要接受手術治療,本院依規定,會先請您或您的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手術及麻醉同意書,在簽具之前,醫師會先說明手術的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只有在取得您或您的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同意下,才會為您手術及麻醉。但若情況緊急,為搶救病人性命,依醫療法規定,得先為病人手術
○ 本院於您就醫過程中所知悉之病情、健康等一切秘密,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如果您不願意讓訪客查知您住院的訊息,請告知本院
○ 本院應您親屬、陪病家屬之要求,得適時向其解說您的病情,若您不願特定家屬知悉您的病情,請事先以書面通知護理站、或您的主治醫師,以利本院處理
○ 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本院對所有住院病人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同意書」、「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及「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撤回聲明書」,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或急救,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
○ 為使有限的生命可化為無限的大愛,本院配合國家衛生政策對所有住院病人提供「器官捐贈同意書」,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
○ 本院為教學醫院,為促進醫學教育,培養優秀之醫療人員,懇請您惠予配合相關之教學活動。但您有權利拒絕任何與治療無關之檢驗、測試等相關活動。您的拒絕,並不會影響到本院醫事人員對您的服務態度及所提供之醫療品質
【病人責任】
○ 您應向醫事人員提供正確的健康狀況、過去病史、過敏原、藥物過敏史及其他相關訊息
○ 您應尊重醫事人員專業,不要求其提供不實的資料、診斷證明或逾越醫療程序
○ 您應配合醫事人員之建議,並經您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施行各項治療程序、相關醫囑、檢驗及護理措施
○ 您對治療結果不應有不切實際的期待
○ 您應尊重醫護人員並珍惜醫療資源
○ 您應在簽立相關同意書、契約書或在作決策前,充分瞭解其內容及治療後可能的結果
● 病人與家屬配合事項
○ 各病房均備有熱水瓶、太空被,壹等病房及特等病房備有電話,特等病房另備有冰箱及電視
○ 原則上住院期間均不得請假,若您入院後要暫時離開病房,請您通知護理人員,以免影響治療;欲外出離院者,請先徵得主治醫師同意後,再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回院時亦請至護理站銷假。若您是健保身分住院,依規定晚間不得外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13條)。如請假逾期未歸超過4小時或未經請假及離院外宿者,本院得視同自動出院
○ 您住院期間,請配合本院規定穿著適當衣物;並請勿隨意晾掛衣物。本院各病房區均設有投幣式洗衣機、脫水機、烘乾機,請勿於晚上10時至上午7時使用,以免影響其他病友之安寧
○ 非液體物質請勿倒入水槽或馬桶內以免阻塞,妨礙您及其他病友使用
○ 護理站前設有飲水機、配膳室內亦有溫熱箱、開飲機及製冰機可供使用,為考量醫院消防安全,請勿攜帶其他電器及延長線入院使用(手機、手機充電器、電腦及手機使用之行動電源除外),如有其他必要使用之電器,請務必於住院前告知之護理人員進行評估及登錄,經本院同意後才能使用,如未告知本院人員而造成意外事件(如火災),須負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
○ 本院全面禁菸、禁飲酒、禁嚼檳榔及於指定區域內禁止使用手機
○ 請配合維護病房安寧及整潔,勿大聲喧囂,以免影響其他病人休息
○ 兩人以上病房請勿攜帶電視機,收錄音機請以耳機收聽,以免打擾病室安寧。
○ 本院進出人員繁多,請勿攜帶貴重物品至醫院。離開病房時,請將櫃子上鎖,鑰匙隨身攜帶,以保障私人財產安全。
○ 病人入住病房後,若遇病床調度需要,本院保有病床調度之權利,敬請配合
○ 加護病房僅提供給急重症患者使用,若經主治醫師判斷病情可轉出至一般病房時,不得因床位等級不符期望而拒絕轉出
○ 請勿攜帶寵物入院,以預防傳染疾病及擾亂安寧
○ 本院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
○ 住院期間若您有固定服用其他藥品,請務必告知醫護人員,請您不要私自服用藥品或中草藥,以免影響治療
○ 為維護您的權益與健康,如有不明人士推銷任何物品及醫療用品,請立即告知護理站
○ 如果您需要申請外籍看護工,可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查詢https://www.wda.gov.tw;TEL:(02)8995-6000,勿聽信來路不明人士介紹,聘僱非法外籍看護工,最高可處新臺幣75萬元
● 住院費用說明【詳見住院須知電子版】
● 病歷複製及各類證明書申請【詳見住院須知電子版】
● 其他附屬服務【詳見住院須知電子版】
● 出院及轉院【詳見住院須知電子版】
● 重大傷病患者之權益【詳見住院須知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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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