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門診病人:若醫師已指示您住院接受治療、檢查或手術,請您持「住院通知單」、健保卡及具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至下列地點辦理住院登記及填寫「住院同意書」
2. 急診病人:若醫師已開立「住院通知單」,請至急診批價櫃檯辦理住院登記及填寫「住院同意書」
3. 已登記病人請依「候床須知」等候通知,並依電話約定之報到時間,親自至住院服務中心報到,需住差額病房者請事先提出
4. 住院報到應攜帶證件:
5. 完成住院報到手續後,請即向病房護理站報到,約定時間2小時內未報到,將取消您原來安排的病房
6. 本院之病房分為特等病房(1人房)、壹等病房(2人房)、貳等病房(3人房及4人房,皆為健保病房)
○ 各病房均備有熱水瓶、太空被,壹等病房及特等病房備有電話,特等病房另備有冰箱及電視
○ 原則上住院期間均不得請假,若您入院後要暫時離開病房,請您通知護理人員,以免影響治療;欲外出離院者,請先徵得主治醫師同意後,再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回院時亦請至護理站銷假。若您是健保身分住院,依規定晚間不得外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13條)。如請假逾期未歸超過4小時或未經請假及離院外宿者,本院得視同自動出院
○ 您住院期間,請配合本院規定穿著適當衣物;並請勿隨意晾掛衣物。本院各病房區均設有投幣式洗衣機、脫水機、烘乾機,請勿於晚上10時至上午7時使用,以免影響其他病友之安寧
○ 非液體物質請勿倒入水槽或馬桶內以免阻塞,妨礙您及其他病友使用
○ 護理站前設有飲水機、配膳室內亦有溫熱箱、開飲機及製冰機可供使用,為考量醫院消防安全,請勿攜帶其他電器及延長線入院使用(手機、手機充電器、電腦及手機使用之行動電源除外),如有其他必要使用之電器,請務必於住院前告知之護理人員進行評估及登錄,經本院同意後才能使用,如未告知本院人員而造成意外事件(如火災),須負相關法律及賠償責任
○ 本院全面禁菸、禁飲酒、禁嚼檳榔及於指定區域內禁止使用手機
○ 請配合維護病房安寧及整潔,勿大聲喧囂,以免影響其他病人休息
○ 兩人以上病房請勿攜帶電視機,收錄音機請以耳機收聽,以免打擾病室安寧。
○ 本院進出人員繁多,請勿攜帶貴重物品至醫院。離開病房時,請將櫃子上鎖,鑰匙隨身攜帶,以保障私人財產安全。
○ 病人入住病房後,若遇病床調度需要,本院保有病床調度之權利,敬請配合
○ 加護病房僅提供給急重症患者使用,若經主治醫師判斷病情可轉出至一般病房時,不得因床位等級不符期望而拒絕轉出
○ 請勿攜帶寵物入院,以預防傳染疾病及擾亂安寧
○ 本院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
○ 住院期間若您有固定服用其他藥品,請務必告知醫護人員,請您不要私自服用藥品或中草藥,以免影響治療
○ 為維護您的權益與健康,如有不明人士推銷任何物品及醫療用品,請立即告知護理站
○ 如果您需要申請外籍看護工,可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查詢
https://www.wda.gov.tw;TEL:(02)8995-6000,勿聽信來路不明人士介紹,聘僱非法外籍看護工,最高可處新臺幣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