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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為防治性騷擾,並保護被害人之權益,本院訂定『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且設有申訴管道處理。
定義
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劃、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適用對象
本措施適用於所屬員工(受僱者、合約公司工作人員、技術生、實習生皆屬之)執行職務時,遭任何人性騷擾;及所屬員工遭任何人申訴性騷擾事件。
申訴方式
本院受理性騷擾申訴方式如下:
•專線電話:(02)2648-2121 分機3612
•專用電子信箱:young@cgh.org.tw
本院受理性騷擾申訴後提報性騷擾防治暨申訴委員會,將指定專責處理人員協調處理。
更新時間:2024/5/24